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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 证 程 序
外借部总服务台,位于图书馆主馆二楼中厅。负责全校师生员工的办证、补证、换证及赔书、图书逾期罚款,协办馆际互借和读者离校手续。
1.新办借书证
1).新入校的本、专科生、研究生,报道时集中办理。
2).学校在编教职员工凭工作证办理。
3). 非国家任务招生(封闭班、自考生、成教生等)在本院系所与图书馆达成协议后,凭单位介绍信、学生证,根据图书馆有关规定集中办理。
2.补证
1).借书证丢失后,应立即到外借部总服务台挂失,挂失请出示个人有效证件(学生证、工作证、身份证)
2).补办借书证前,应先还清所借图书,经所在单位同意,并交一张一寸近期照,按图书馆有关归规定办理补证手续,并登记原证号。
3.赔书
读者遗失图书需在应还日期前向外借部总服务台报告,并赔偿原书。如无法赔偿原书,视所遗失图书的情况,按图书馆有关规定赔偿。
4.借书册数及限期
1)教师、博士生可借15本;干部、硕士研究生、助教班学员、双学位学限借10册;工人、本、专科学生、进修生及各类社会读者限借5册。
2)借书期限本科生为一个月,教师和研究生为二个月,过期不还,按逾期罚款规定办理
3)读者应在寒暑假期内归还的图书,可在开学1周内还清,超过1周按逾期处理。
4)读者到外地出差、实习,未能按期归还所借图书,须由所在单位出具书面证明,方可免去相应超期罚款,口头说明无效.
5.离校
读者离校时必须还清所借全部图书,并交回借阅证,注销帐户,方能办理 离校手续。毕业生毕业之前按班级集中办理。
总服务台办证、补证、赔书工作时间:
星期三 上午8:00-11:30 下午:2:30-5:00
星期五 上午8:00-11:30
总服务台办理图书逾期交款、借阅证挂失、离校手续:
星期一至星期四 上午:8:00-11:30 下午:2:30-5:30
星期五: 上午:8:00-11:3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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