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外部读者入馆须知
湖北省各高校的师生员工持馆际互借介绍信来馆借阅图书资料者,按照湖北省高校图书馆通借通阅和文献传递协议执行,每次限借2册,按书刊价的3倍收取押金,借期1个月。逾期1天,收逾期费0.2元,逾期2个月不还者,押金抵偿所借书刊,并通知担保馆(发证馆)催还所借书刊。
湖北省各高校的师生员工持本人有效证件(身份证、工作证或学生证)到我馆办公室交费,办理临时阅览证,办理临时阅览证以半天为时段,湖北高校教职工和学生凭介绍信、工作证、学生证等办理,每人每半天缴费2元,不足半天按半天计算。其他读者每人每半天5元,不足半天按半天计算。
校外读者所查书刊只限在本馆内阅览和复印,不得携出馆外。阅览时,请爱护书刊,如有损坏,按规定收取赔偿费。
其它各项收费服务(如复印、查阅光盘和网上数据库、视听资料等)按我馆原定的收费标准执行。
校外人员到本馆参观,须事先到馆长办公室联系,经馆长办公室同意后,方可在规定的时间内来馆参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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