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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禁止占座和清理读者私人物品的规定
2016-11-08 15:03:38   审核人:   (点击: )

图书馆是广大读者最喜爱的公共学习场所,为了保障读者公平合理使用公共资源的权利,遏制占位和乱堆乱放等现象,共同维护好文明整洁的学习环境,图书馆对占座和清理的读者私人物品做如下规定:

一、图书馆倡导读者使用座位预约系统,并保障预约座位读者的正当权益。读者离座时间超过30分钟,座位失效,后来的读者可以直接使用。如有问题请联系书库工作人员。

二、严禁占座,禁止携带食物、饮料、纸箱、整理箱等进馆。其它进馆礼仪详见图书馆大门口的“入馆须知”。

三、读者离开图书馆时请带走自己所有的私人物品,图书馆对遗留下的物品损坏丢失不负责任。

四、为防止占座,图书馆每天8:00开始清理全馆各处私人物品,所清理的物品集中堆放在每个书库的工作台附近。每周五闭馆时清理的私人物品,集中堆放在图书馆一楼物业办公室。其他时间段将不定期清理。

五、所有私人物品凭一卡通登记领取。登记领取个人物品一次的,口头批评教育;登记二次的停借图书一个月;登记三次及以上情节严重者在图书馆内公布并通报院系共同处理。超过7天无人认领的,图书馆物业有权自行处理。

华中师范大学图书馆

2016年11月1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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